江, 应中2019-09-252019-09-252012-05-162008-07-02http://hdl.handle.net/20.500.12424/185109在价值哲学的语境下,人既是作为主体的现实存在,又是作为关系的基本范畴。单就现实主 体的人而言,幸福感的主体性其实就是它的现实理性。但就关系范畴的人而言,幸福感的主体 间性不仅体现为一种价值诉求,而且凝结成一种价值圭臬。在主体间性的视野里,人不再是唯 一主体,世界被看成是与人相互平等的主体,人与自然、人与社会、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身与 心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平等的交往、对话、沟通、融合的关系。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 一样,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和谐是幸福感的首要价值。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/copyright holderintersubjectivityhappinessphilosophyMethods of ethicsCommunity ethics主体间性:幸福感的价值观 [Intersubjectivity - Values on Happiness]Artic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