颜, 青山2019-09-252019-09-252012-01-042007http://hdl.handle.net/20.500.12424/182365在建构一种物权的道义论意图下,本文首先论证,康德定言命令前两种表述在 逻辑上的非等价性为物权道义论预留了可能的空间;然后从第一表述的可普遍化原则出发, 推出物权道义论的内部规则:1)除非我也愿意别人对某物的占有,我不应占有该物;2)除 非我也愿意别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某物,我不应该如此手段化或使役该物;最后,从意志自 由的条件( 不知 和 不欲 )出发,导出物权道义论的外部规则,即万物具有平等的道 德地位。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/copyright holder无权道义论的可能性 内部规则 外部规则Economic ethics论物权的道义论基础[on ethics basis of property right]Article